首頁 關於我們 會員名錄 文化委員會 聖王在台灣 臉書專頁 成功教化錄

雲林地區「開臺尊王」五房股過股 典故

相傳鄭成功死後,有部份子孫居住於四湖鄉沿海的漁村「竹達寮」。鄭氏宗族所共同供奉之神明鄭成功(尊稱國姓公),也因此每一年由一房股輪流供奉,直至清光緒29年(西元1903年),因此社會型態之變化而「落公」,國姓公不再專屬於鄭氏家族所供奉的神明,而是各房之村里部落共同奉祀。

這也是每年農曆元月十六日「鄭成功過股」,村民熱烈慶祝的緣由,每年這個時節,武館獅陣各出奇招,熱鬧非凡。所有國姓公的文物,每年隨著神明的過股而轉移存置,因年代久遠,大部分文物已不堪清點移交而受損,經五股開台尊王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,在長房股所在地的四湖鄉三條崙海水浴場內設立「鄭成功文物展示館」。保存所有國姓公之古文物,供人景仰追思,參觀研究。

歷史 鄭成功子孫之一支,究竟從何而來定居竹達寮,有兩種說法,一是當兵跟隨鄭成功攻打台灣而來;一為來台後,先居住在竹山東埔蚋(今竹山鎮延平里),後來有一家移居雲林縣海邊竹達寮。相傳移民初期,在竹山東埔蚋,鄭姓家族有兩尊國姓公神像,都以祖先神「老祖公」供奉,後來,其中一家要遷居至竹達寮,於是請走其中一尊到竹達寮奉祀。留下的一尊,應是竹山沙東宮目前奉祀的延平郡王。延平郡王是該廟最早奉祀的神明,已有二百多年。

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員蔡金蓉曾至竹山沙東宮訪查,有下列記述:「根據廟方人員對最初供奉神像狀況描述,與雲林縣五房股報導人說法若合符節。但兩地之人對相互之間的關係都已不清楚…。」 至道光二十五年(1845年)農曆六月初七日,四湖、口湖沿海一帶發生台灣開拓以來最大的災害,颱風及連宵大雨所引起的海嘯,居民死亡人數三千多人(有稱上萬人),因而有後來的金湖萬善祠及牽藏習俗,竹達寮聚落在這次大海嘯之災情,與台子、金湖、下崙一帶不相上下,因而造成散莊。

據台灣鎮武攀鳳、台灣道熊一本「會奏台灣猝被風災情形摺」記載:「近海之下湖、蚶子寮、黛仔挖(台子)、新港、無尾墩、蝦仔寮、下崙仔、泊子寮、竹笛寮(竹達寮)等九莊,地勢較低,當風雨洶湧之時,…海水沸騰,…俄頃之間,九莊悉為巨浸。其民人之淪入大洋者,無從稽核。」大海嘯之後,竹達寮僅剩二、三戶人家,他們先遷到新莊、再移居廣溝厝。後來,五兄弟及其兒孫感於出海捕魚風險太大,經討論後,決定向內陸遷移,放棄捕魚改從事農耕,大房留在祖居地廣溝厝,後來有部分移居三條崙;二房遷到虎尾鎮延平里下湳仔(當時屬土庫),後來有部分分居到大埤鄉豐田村後溝仔;三房遷到斗南鎮的石龜、石溪及靖興三里;四房遷到大埤鄉聯美村頂田尾、下田尾、廓仔和興安村三塊厝,以及嘉義縣溪口鄉游西村潭肚寮;五房遷到洪厝寮,後來再遷到崙背鄉大有村。

國姓公由來

因兄弟分居時議定,大家的「老祖公」國姓公,由五房輪流迎請鎮宅奉祀,並定每年農曆正月十六日為國姓公過股的日子。所以定這一天,乃民間認為正月十五日慶元宵還算小過年,過年時習慣上將奉祀的神明留在家中,小過年之後再送神比較恰當。

「國姓公」為鄭氏後裔及地方民眾爭相供奉的原因,有一傳說:相傳鄭成功過世後,孫鄭克塽撿其骨骸回大陸南安埋葬時,遺漏一節手指骨頭在台灣,為其子孫拾得,置於「國姓公」神像內,即為目前五房股輪流迎請的這尊神像,所以特別「靈感」。

「國姓公」本為鄭姓子孫的祖先神「老祖公」,後來轉化為地方神的原因,據學者研究,認為國姓公五房輪祀辦法,在交通不便的古時候,旅途遙遠的過股,必須循「旱路走」,動用的人力、物力,常造成輪值房無法負擔,而必須求助於居住地的「頭人」,而有「頭人會議」出現,於是過股迎神賽會,就逐漸成為地方事務。

光緒廿九年(1903年)五房所在地崙背鄉大有保正蔡義及全庄庄民,向國姓公聖駕懇求歸由全庄迎請敬拜得准,國姓公的過股與祭祀,在形式上遂成為地方聚落活動。直到民國三十六年由於五房大有股丁文生奔走,說服其他各股人士,舉行第一次五股開台尊王過股籌備會,通過五股共同遵守的規定,才確立「國姓公」為五股各聚落民眾的共同神明,過股活動為五股各聚落地方的共同事務。從此國姓公不再單純是鄭氏子孫所祭拜的「老祖公」而已。

五房爐主產生方式


「國姓公」神像所乘坐的舊神轎,也記載有五房村落名稱:
長房股:廣溝厝 崙南村 崙北村(四湖鄉)
次房股:下湳(虎尾鎮 豐田村(大埤鄉)
三房股:石龜里 石溪里 靖興里(斗南鎮)
四房股:聯美村 興安村(大埤鄉 游西村 (溪口鄉)
五房股: 大有村(崙背鄉)

上述參與輪祀的村落,隨著時間的不同,也有部分更易,長房箔子寮、三房連芳,目前已不在名單內,原因是箔子寮新厝仔鄭姓村民,多已外出謀生,只剩三、四戶,已併在廣溝厝祭祀,仍出丁錢,但不參與宴客、擲爐主;連芳位於斗南鎮林子里,該聚落鄭姓村民,原奉國姓公為「老祖公」,參加每年過股活動,後因宴客負擔不起,而不參加擲爐主,不再具名為三房聚落。

五房輪祀靈魂人物是值爐爐主。爐主產生辦法,是每房五年輪祀一次,該房出丁錢有份的人,才有資格在神前參加擲盃競選爐主。爐主的產生,各房股制度稍有不同,有的是輪祀年該股各村落都可參加擲盃;有的則村落依序擔任爐主,如該房僅一村落,則五年可出任爐主一次,如有二村落十年才能輪值一次,三村落則須十五年才能輪值一次。該當村落信徒欲任爐主,均須參加擲盃。

各房爐主產生方式


1.長房:包括崙南、崙北、廣溝三村,擲盃時,先決定村,再決定鄰,最後才決定出丁錢有份的人。
    三村信徒每五年一次的輪祀年,都可以參加擲爐主。
2.次房:包括下湳及後溝仔兩聚落,由於後溝仔是由下湳仔分出去的,所以爐主的產生,規定下湳仔
    信徒當過兩任爐主後,才輪由後溝信徒擔任一次;亦即每十五年內,下湳仔可擔任二次,後
    溝仔擔任一次。
3.三房:石龜溪、南靖厝二聚落,每十年各擔任一次爐主。
4.四房:三塊厝、田尾、潭肚寮三聚落,每十五年內依序各擔任一次。
5.五房:只有大有一個聚落,每五年信徒可擲盃競選一次爐主,但須事先向村長登記,方能參加擲爐
    主。
五房股鄭姓子孫,雖然分處五地,仍然是以房為單位的均等對待關係,並無從屬關係。這說明漢人社會,宗族關係和共信神明,具有維繫與結合一個族群的奇妙力量。